医院核心临床科室实行学科合伙人管理制度。

学科合伙人必须由学科带头人组织发起,学科必须在国内具有领导下的专业地位。

学科合伙人的召集人必须具有同行业的专业领导力。

学科合伙人对学科的建设发展负责,享有学科建设的经济权益。